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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 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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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教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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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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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任治療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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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 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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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職能、語言治療師證照者。(曾參與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研習者,優先錄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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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 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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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薪800元整,依實際服務時間及次數核實支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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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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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全縣各國民中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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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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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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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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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嘉伶治療師03-8462860*2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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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 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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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-84627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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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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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ingsun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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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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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服務對象: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(含學前、國小、國中)。
2.工作內容: (一)個案評估、輔具或治療建議。 (二)提供專業治療服務。 (三)協助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。 (四)協同家長與教師配合執行治療計畫並提供諮詢服務。 3.備妥個人履歷、自傳、畢業證書與專業證照影本,郵寄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,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孫嘉伶小姐收或E-mail:clingsun@gmail.com。 |
n 刊登時間:2015-10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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