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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

-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-

 

本系教育目標為培育具聽語專業能力實務能力、以及人文素養的「語言治療師」及「聽力師」,其中包括:

  1. 培育具語言治療專業能力、實務能力、及人文素養的「語言治療師」,能考取國家專技高考「語言治療師」證照,從事語言障礙評估、治療、復健、及保健服務。
  2. 培育具聽力專業能力、實務能力、及人文素養的「聽力師」,能考取國家專技高考「聽力師」證照,從事聽力障礙評估、復健、及保健服務。

  3.  
 本系核心能力包含          
  1. 問題解決能力
  2. 獨立思辨能力
  3. 團隊合作與溝通能力
  4. 自主學習能力
  5. 關懷與健康能力
  6. 聽力專業能力
  7. 語言治療專業能力

校級

院級

系級

對應課程(必修)

問題解決力

問題解決力

(1)問題解決能力

文學賞析、資訊與科技、程式設、計與智慧應用、健康與生活、法律與生活

獨立思辨力

思辨創新力

(2)獨立思辨能力

文學與生活、共通專業英語文:醫護英文、性別與法律、美學素養、聽語臨床實習概論、心理學

團隊合作

與溝通能力

溝通協調力

(3)團隊合作與溝通能力

歷史與文化、娛樂、智慧財產權與法律、聽語專業與倫理、服務與學習-實作課、服務與學習-講授課

自主學習能力

終身學習力

關懷與健康力

(4)自主學習能力

(5)關懷與健康能力

共通英語文、設計思考與創新、體育、基礎聽語障礙實習

跨領域整合力

跨越力

跨文化、跨領域、跨美學

(6)聽力專業能力

聽力科學、基礎聽語神經機轉、臨床聽力學、聽能復健學、聽力學程

跨文化瞭解力

(7)語言治療專業能力

溝通障礙學導論、聽語解剖與生理學、言語科學、語音學、語音聲學、語言學概論、兒童語言發展學、構音與音韻異常學、兒童語言障礙學(一)、兒童語言障礙學(二)、語言治療學程

活美學力

 

 
本系畢業生具備之能力如下:
 
 
(一)  主修「語言治療學程」之畢業生具備的專業能力包括:
1. 構音、語暢、嗓音、共鳴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2. 語言理解、表達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3. 吞嚥障礙之評估與治療。
4. 溝通障礙輔助系統使用之評估與訓練。
5. 語言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。
6. 語言、說話與吞嚥功能之儀器操作。
 
 
(二)  主修「聽力學程」之畢業生具備的專業能力包括:
 
1.  聽覺系統評估。
2. 非器質性聽覺評估。
3. 內耳前庭功能評估。
4. 聽覺輔助器使用評估。
5. 人工耳蝸(電子耳)之術前與術後聽力學評量。
6. 聽覺創健、復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