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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 構 |
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及幼兒教育科) |
職 務 |
約聘特殊教育專業人員 |
條 件 |
具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並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,另具小客車駕駛執照、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。 |
薪 資 |
344薪點(薪資約新台幣42,277元) |
地 點 |
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及幼兒教育科) |
地 址 |
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 |
電 話 |
佘小姐03-8462860轉分機265 |
傳 真 |
03-84627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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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ake9002020@nt.hl.gov.tw |
說 明 |
[轉知] 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聘特殊教育專業人員1名 |
n 刊登時間:2016-02-0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