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公告】112-2學期開學減修公告

有關112-2學期曼陀師審核「減修」相關資訊如下:
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,由學生資訊系統端自行送出學生的申請件,續由曼陀師審核完成後,即完成學生減修(請學生無須再點選減修申請)
通過申請者,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(三年級25學分、四年級30學分)

ü請曼陀師113/02/19(一)至
113/02/27(二)前至教師資訊系統完成「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」

ü學生符合減修的條件:目前大三、大四學生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 (減修通過後 仍須分別至少修習10學分、一個科目)
 
開學申請減修
之學期
已修得相當學分數 可補充學分數之修課學期 減修通過後 仍須修習學分數
大三下 100學分 (大一至大二4學期 實得學分+大三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
  1. 一般學期:大三下+大四上+大四下
  2. 暑修:大三下暑修 +大四下暑修
10學分
大四下 122學分 (大一至大三6學期 實得學分+大四上期中考及格學分數) 1. 一般學期: 大四下
2.暑修:大四下暑修
一個科目
如有減修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(分機3111陳小姐);系統畫面問題可洽資訊處(分機3511邱先生)
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關心您113年2月